中国法院新闻讯(宫兆洲 刘晨)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把牢固树立现代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坚持改革探索,强化审判专业化建设,融会贯通,以“三加一”模式集中审理涉生态环境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该院把促进当地生态环境发展,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为抓手,立足本院审判实际,积极借鉴外地经验,从严格依法,不断规范审判管理上下功夫,2018年研究制定了《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展环境资源“三加一”审判实施方案》。以此,建立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执行案件“三加一”集中审判、执行机制。在此基础上,今年对环境资源案件加强审判执行力度,上半年处理非法破坏资源案件70余件,执行破坏资源案件罚款30余件,执行到位30余万元,保证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依法审理及执行,为推进长白县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长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近期,他们通过审理长白县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诉求马鹿沟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保护水资源公益诉讼案件并当庭宣判马鹿沟镇人民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清除污染源,有效的保护环境资源不受侵害寓意深远,也促使相关职能部门对依法保护环境重要性的认识,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和建设美丽、富庶、文明、和谐、平安、幸福新长白的自觉性。
长白县法院自设立环境资源合议庭,共受理案件301件,已审结301件。其中刑事案件13件,民事案件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非诉审查执行案件28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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