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吕克强 武艳艳)人民法官为人民,我们的工作常态就是时时刻刻履行法官的职责和义务。昨日,原告段某将两面分别写有“百姓公仆,为民解忧、公正执法,热心为民”的锦旗送到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张法官与贾法官手中,以此感谢法官维护其合法权益。

对于玛纳斯县人民法院法官来说,这仅仅是审理众多案件中的一个缩影,一面锦旗,彰显了我院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上的付出,更是对这种付出的肯定。
案件原告段某与被告新疆某有限公司于2013年签订劳动合同,在2017年5月2日,原告段某在作业中将左手压伤,经诊断为左手拇指末节缺失。原告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评定为伤残八级。后原告与被告就工伤待遇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例被告支付相关费用。
该案受理后,本院认为,原告段某系被告新疆某公司职工。工作中受伤且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其伤残等级经昌吉州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八级。现原告要求被告为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相关手续,请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2018年4月28日作出的民事判决书,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遵照判决该判决书中确定的义务履行。
2019年8月14日,无奈之下,原告段某到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于被告新疆某公司拒不执行,张法官与贾法官多次到公司进行协商,经过6天坚持不懈地努力,原告段某于8月20日收到了费用221879万,这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锦旗虽小,却承载着老百姓对执行干警深厚的感情,更多的是对人民法院的一种鼓励与鞭策,激励着执行干警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作为执行干警,一定要常怀亲民、爱民、为民之心,对得起自己胸前那一杆天平。正义可能会迟到,但是永远不会缺席,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将继续不忘使命,锐意进取,砥砺前行,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管是执行、民事诉讼还是立案调解等工作,这一面面锦旗,都是玛纳斯县人民法院干警为人民交上的满分答卷,也是鞭策每位干警奋力拼搏的不竭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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