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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拘留“老赖”组长 兑现群众利益

发布时间:2019-09-0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军委)近日,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某某村九组组长许某拘留15天。在送往拘留所的道路上,许某慌了神,通过微信转账8000余元,主动履行法定判决,兴平市人民法院解除对许某的拘留决定。

  许某鸽等三人诉某某村九组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某某村九组对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置若罔闻,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许某鸽等三人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组长许某,宣讲相关法律规定,阐述情与法的利害关系,明确告知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希望其摒弃侥幸心理,积极履行生效判决。许某均以组里无钱为由推诿执行,拒不履行法定判决义务,严重损害了法律权威和司法尊严。为彰显执行威慑力,弘扬执行声威,加大信用惩戒力度,促进案件尽快执结,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许某实施拘留。迫于法律威慑,许某最终履行了法定判决义务,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兑现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庄严承诺。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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