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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组织学习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时间:2019-09-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金汝)9月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设立主会场召开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地方三级法院干警在各地视频分会场聆听了报告。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李庆军同志为榜样,牢记初心使命,学习这位“三不”法官“因奋斗而精彩,因奉献而伟大”的平凡而又震撼的人生故事。

  李庆军同志生前系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他身患重病仍忠诚履职、心系群众,去年因病医治无效逝世。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共河南省委追授李庆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报告会上,李庆军同志生前同事高光,河南日报记者周青莎,大成(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亮伟,李庆军同志妻子马凤实四位报告团成员,满怀深情地讲述了对李庆军法官先进事迹的追思和感动,用质朴的语言、生动的事例,追忆了李庆军同志生前点滴片段。同事眼中:他常说,让当事人把话说完,化解矛盾就容易了;在记者眼中:他像一滴水珠,拼尽全力折射法治的光芒;在律师眼中:李法官用他的认真,化解了数不清的社会纠纷;在妻子眼中:他是真喜欢法官这份工作,办好案件就有一种成就感。

  下午,该院组织全体干警对李庆军同志先进事迹进行专题学习,党组书记董兆新再次向大家讲述了李庆军同志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人民司法事业战斗到最后一刻的感人事迹。

  干警们深受教育和感动,纷纷表示:李庆军法官长期从事审判工作,忠于职守,秉公办案,尽管他积劳成疾、身患重病,但仍以顽强的毅力默默坚守在审判工作岗位,用生命书写着对审判事业的热爱。他的事迹感人至深,是每个法院人学习的楷模,要以他为榜样,守初心、担使命,更加有力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权益。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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