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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用足惩戒手段 拘留震慑“老赖”

发布时间:2019-09-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军委)兴平法院扎实开展“三秦飓风•2019”执行专项行动,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案件执行力度。9月4日上午,依法决定对“老赖”李某某拘留15天,坚决打击“老赖”的嚣张气陷。

  2018年8月,李某某驾驶摩托车,行驶到某村路口时,撞上路边行走的闫某某,致闫某某多处骨折。兴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李某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在闫某某住院期间,李某某支付了60000元医疗费、伙食费等。闫某某出院后,数次向李某某索要后续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在遭到严厉拒绝后,闫某某将李某某起诉到兴平市人民法院。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某支付闫某某各项费用共计10000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某拒不履行法定判决,闫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向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采取查封、冻结、列入失信黑名单等措施。反复向其释法明理,讲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讲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后果,再三劝导李某某换位思考,尽快履行法定义务。李某某用种种理由推诿执行,要一“赖”到底,挑战法律底线。为捍卫弱者权益,维护公平正义,兴平市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对李某某采取拘留措施。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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