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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法院利用微信“指尖”远程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9-09-25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高峰)近年来,阜康市法院主动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不断提升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将新媒体融入审判工作当中,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大大节省诉讼成本和时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近日,阜康市法院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法官的创新办案大大缩短了案件审理期限,获得当事人的称赞。

  2018年3月至10月,原告谢某在阜康市苏通小微创业园某企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按照双方约定,被告公司应当支付原告谢某劳务费10.2万余元。但该企业支付7.9万元后,便以种种借口推托不付,甚至不接原告电话,无奈之下,原告将其告上法庭。

  开庭前,该案承办法官依法邮寄送达了起诉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可开庭时,被告却未到庭。经了解,缺席被告远在江苏南通,因路途遥远及诉讼成本的考虑未能到庭应诉,承办法官当即与其进行电话联系,决定通过微信平台进行证据传递和质证。最后,通过微信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费用1.5万元,这起案件最终在“指尖”得到有效化解。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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