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张斌 井琨)随着国家社会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用法律的武器维护权益。辉南县人民法院为使司法审判高效便民,深刻贯彻落实诉调对接制度,与社会调解机构形成联动机制将基层纠纷,小额标的案件向社会调解机构委托调解,目前已形成了完整的诉调对接流程。
“快车”是啥?
辉南县人民法院融入了法官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化的调解方式,并独创了与工会、村委会、仲裁机关等部门联动调解的网格化调解组织,实现对案件的源头调解,一方面减少了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节约了一部分的司法资源,从而提升审判质效水平。
怎样搭“快车”?
简单来说就是将来到法院申请诉讼的双方当事人进行资格审查后,将于医疗事故、交通事故等民间日常纠纷案件出具委托函材料委托给社会调解机构(包括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和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等)进行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一致时,由社会调解机构回函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若双方当事人调解未达到一致则由调解机构出具调解过程回函,再进入立案诉讼程序。
有谁搭上“快车”?
“好友间借款迟迟不还,能请法院诉前调解吗?当然能!”“诉前调解真是方便啊!对簿公堂有损朋友关系,诉前调解能让我们双方都有个台阶下”。这是辉发城镇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原告老田发自肺腑的话。原来前段时间老田与朋友因为民间借贷纠纷而闹得十分不愉快,一气之下,老田一纸诉状将朋友告到上法庭。经法院了解情况,委派当地派出所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过多方共同努力,一直困扰着被好友欠款的老田终于在法院的诉前调解下顺利拿回三万元整。“对于这样标的额小的民间借贷纠纷,我们很乐意协助法院进行诉前调解”。委托协调办案的人民调解员这样说。的确,针对于这种小标的纠纷案件适用于诉前调解,一方面为原被告省去诉讼费用,另一方面也大大地节约了时间和司法成本。
在今后的司法工作中,辉南县人民法院会一直将诉调对接这辆“快车”又快又稳的开下去,在为人民群众主持正义的道路上与各协调机构联手更加坚定的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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