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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台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 实现“高效多元低成本”

发布时间:2019-10-3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译萱)今年以来,奇台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全力开展诉前调解,实现“高效多元低成本”的工作模式。

  奇台县法院立案庭以创建文明窗口活动为契机,通过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深化司法为民等多种举措,提高队伍素质,树立亲民形象。在人多事杂的情况下,立案庭已成为奇台县法院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该院立案庭注重构建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探索新时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新途径、新举措,注重抓好“三个结合”,推动机制创新,维护社会和谐。

  一是将调解网络建设和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相结合。该院联合奇台县司法局在全县各乡镇设立了调解工作联络室,让老百姓“不进法院,也能‘打官司’、辨是非、解纠纷”,将大量民事纠纷化解于诉讼之前;在矛盾集中,纠纷多发、易发的领域内,法院协调该领域的行业组织、管理部门先后设立了社区、保险诉前调解中心等23个调解中心。

  二是将非诉讼调解与司法确认相结合。一方面,该院扩大了受理司法确认案件的范围。对经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商事调解组织、行业调解组织或者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协议及法院委派有关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均进行司法确认;另一方面,规范了对调解协议的审查。对双方当事人申请的调解协议当天审查完毕并予以确认。

  三是将法院主导和外部支持相结合。在立案时,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将案件委派调解工作联络室、诉前调解中心和其他非诉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中,根据具体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组干部、当事人亲属等不同阶层人员参与,形成了行政、司法、民间等各种力量共同发力,劝导、协商、调解等各种手段多管齐下的矛盾化解新局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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