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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外人交通事故中损失严重 法官多次联系帮助其维护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9-11-04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案情回顾】

  2019年7月26日,唐某驾驶小型客车与李某驾驶的无照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车主李某与乘客孔某受伤、车辆受损,在公安机关认定下,唐某负主要事故责任,孔某无责任。经过多次协商,双方始终未能就事故损失与伤害赔偿达成一致和解意见,孔某一纸诉状将唐某告上法庭。

  【极尽所能 捍卫公平】

  法官关红兵就此案展开调解工作,在审查卷宗材料时,发现本案案外人李某在事故中受到严重损失,该损失在交强险限额内应得到一定比例的赔偿。为了保障他的合法权益,法官多次致电李某,但电话始终无法打通,法官想方设法,通过多方渠道打探,终于找李某。经过法官的普法讲解,李某才意识到自身权利已受侵犯,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法官助理的帮助之下,文化薄弱、身患疾病的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最终圆满解决。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极尽所能,权衡考量,力争捍卫公平,在保障孔某的权利不受侵犯的同时,也依法保护了案外人员李某的合法权益。

  【权衡利弊 挽回损失】

  通过与当事人的沟通,法官深入了解到,被告的车辆为租赁车辆,每日需向租赁公司支付租车费用,原告对车辆申请保全,为减少双方矛盾的激化与损失,在法官的劝解下,原告解除了对车辆的保全申请,挽回了双方的损失。

  通过法官的深度调解,被告唐某同意赔偿孔某损失,同时,李某通过诉讼维权,保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双方握手言和,此案执结。

  【普法小知识】

   选择被告

  诉讼需要有明确的被告,在车祸赔偿案件中,肇事司机、肇事车辆保险公司、肇事者的单位等都有可能作为被告。更多的被告,可提高赔偿义务人一方的赔偿能力,对受害方有利。

   选择法院

  选择法院很重要,在伤残、死亡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均与法院地的经济统计数据有关。根据规定,可在被告住所地或事故发生地法院择一选择。

   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也即赔偿的数额,一方面要计算出事故导致的总损失,一方面还要考虑各方对事故损害的分担。根据事故伤害的大小,分为一般伤害、伤残伤害、死亡伤害,不同的伤害赔偿项目不同,计算的标准也不同。如伤残案件,除了常见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外,受害人还可主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定残后的护理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伤残鉴定费等特殊项目。各个项目计算可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

   诉讼流程

  所谓诉讼流程,也即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的起诉流程,包括递交起诉书、庭前调解、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张斌 井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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