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李凤琴)近年来,昌吉州中院在加大执行力度,对“老赖”们亮出执行利剑的同时,又坚持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让法律既有了“力度”,又有了“温度”。
2019年7月,左某诉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判决张某偿还左某5.4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左某向昌吉州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张某一直处于无法联系状态,申请人左某又无法提供被执行人线索,案件执行受阻。执行干警多方打探,通过电子送达、公告送达等多种方式通知张某到庭,但张某如同“人间蒸发”始终未能出面,屡次规避执行。为彰显法律权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决定一旦找到张某立即对其依法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防止其再度隐匿。
11月12日,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终于确定了张某下落。结合以往被执行人活动规律,当晚12点20分,执行干警来到张某的居住地,当张某看到突然到来的执行法官时,顿时紧张的语无伦次。在执行法官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一个5岁的孩子跑出房间。执行法官从以人为本的角度出发,立即调整执行方式,暂缓拘留张某,并要求张某先安顿好孩子,同时通知左某赶到现场,促使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
执行法官对张某释法说理,提出警告并告知后果,“假如你继续拒不履行不仅将被采取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还会被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家里只有你和孩子,你被拘留了,想想孩子由谁来照顾?”面对执行法官的这席话,张某又朝着孩子的房间看了看,沉默了。
经过近三个小时的劝说,左某同张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撤回执行申请,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法律是刚性的,人人都应该遵守,这体现出的是规则的公平公正,但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却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因为法律不外乎人情,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方能让法律有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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