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四川省昭觉县、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政绩观存在偏差、不顾实际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正风反腐在身边·记者百县行丨集体资金的“阳光之旅”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好心办坏事?”村民通了自来水咋还告状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高飞 李洪利)11月27日,通化中院化解了一起“民告官”案件,多年上访村民的诉求得以解决并撤诉。

  集安市村民秀兰一直饮用自家附近一个自然形成的水井达30余年,2013年,集安市人民政府为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秀兰所在村进行饮水安全工程建设。集安市水利局在施工过程中,秀兰一直使用的简易水井作为自来水水源被占用。由于地理位置与地下水位的相关技术性问题,秀兰家未能实现自来水入户供水。

  2014年,集安市水利局为秀兰家修建一口水井,因与村民有土地纠纷,该水井停用。第二年,当地村委会又为秀兰家修建一口水井,秀兰以水质差为由拒绝使用新水井。因秀兰没有取水水源,她又多次找水利局解决饮水、补偿问题未果,便将集安市水利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水利局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失共计10万元。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秀兰的诉讼请求后,秀兰上诉至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办案法官经过多次现场查证,与集安市水利局等相关领导协调沟通,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水利局给付秀兰1.2万元取水设备款,由秀兰自己改造饮用水设备,并与水利局双方达成息访协议,秀兰撤回了上诉。

  承办法官高飞表示,通化中院积极拓宽“民告官”法律渠道,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维权和化解行政纠纷机制,积极做好实质性化解,解决行政纠纷,避免程序空转,有效解决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信访不信法”问题,有效解决“民告官”赢了,却停留在纸上的实际问题。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