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四川省昭觉县、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政绩观存在偏差、不顾实际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正风反腐在身边·记者百县行丨集体资金的“阳光之旅”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辉南县法院公开审理两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11-2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 2019年11月22日及11月27日,辉南县人民法院分别对姜明山等5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以及于建伟等4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年末至2018年年末,被告人姜明山、田小林等5人纠集组成恶势力犯罪团伙,以暴力、威胁、恐吓手段,分别垄断与控制卓越三期小区和春佳二期小区内“扛楼”、“吊楼”和沙子、水泥、红砖市场,该团伙成员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侵害了百姓的利益。

  指控自2008年以来,被告人于建伟、于建春等4人纠集在一起,利用于氏三兄弟的家族势力和影响力,以暴力和威胁手段,控制高家街水稻收割和粮食收购市场,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公诉机关认为,以上两起案件均为多名被告人纠集在一起,在一定区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系恶势力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两起案件庭审期间,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均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家属及部分公民旁听了案件审理,庭审现场规范,秩序井然。鉴于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两起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其中于建伟等4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诈骗一案,由辉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勇出庭支持公诉,辉南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杜庆杰担任审判长,彰显了辉南法检两院勇于担当、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