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办公厅公开通报四川省昭觉县、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及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政绩观存在偏差、不顾实际使用财政资金问题
正风反腐在身边·记者百县行丨集体资金的“阳光之旅”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新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合同诈骗案 涉案金额达400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9-12-0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李浩然)为推进庭审实质化,彰显司法公正,12月2日,新源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沈某、丛某涉嫌犯合同诈骗罪一案。该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直播,新源县公安局干警、检察院干警、人民陪审员代表及群众共计30余人旁听了案件的审理。

  开庭前,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开庭前认真地阅看全部案卷材料,制定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在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切实保障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被告人及辩护人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充分进行质证,并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辩解,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积极参与庭审,充分发表了意见。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沈某、从某自2016年11月起,共同合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现金人民币共计41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

  该案的公开审理充分反映出新源县人民法院坚定不移地践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着力推进庭审实质化。通过庭审,不仅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对广大群众起到了警示作用,真正地做到了以程序公正促实体公正,有力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