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雷苑媛)近日,昌吉州中院“赵瑞琴法官工作室”成功调解一起表兄妹之间因借款反目的上诉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达成协议,当场履行,握手言和。
案件起因于2015年3月,蒋某、张某夫妻二人因生意资金紧张,向郭某借款10万元,郭某出于和对方存在亲戚关系又碍于情面,四处向朋友筹借到10万元转借给蒋某夫妇,眼看朋友的还款期限日渐临近,经郭某多次催要,蒋某夫妇仅还款2万元,余款一直以资金短缺为由不予归还。随着催款次数越加频繁,双方争吵不休,矛盾冲突越来越大。无奈,郭某一纸诉状将蒋某、张某二人诉至法院,一审判决蒋某、张某二人共同向郭某偿还本金6.2万元,利息1.3万元,郭某不服提起上诉。
收到上诉材料后,承办法官赵瑞琴在仔细调查案件基本事实,了解双方当事人现状的基础上,召集涉案当事人共同协商。调解过程中,赵瑞琴一边安抚郭某要钱心切的着急情绪,一边了解蒋某二人的生活现状和还款能力。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存在亲戚关系,赵瑞琴又分别给双方做思想工作,希望双方都能以亲情和谐为重,静下心来,寻找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明法析理,双方当事人通过和解解决纠纷的共识逐渐形成,过激情绪得到有效缓和,最终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协议,郭某自愿放弃1.8万元本金,蒋某、张某二人当场给付现金5万余元,并承诺余款将于2月底之前一次性偿还,双方握手言和。
本次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始终坚持换位思考、于情有理的原则,积极运用法律之手点拨情理的韵味,让冰冷的法律充满了人性的温度。调解,不仅是解决个案纠纷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方式。下一步,昌吉州中院将继续探寻智慧调解的有效途径,聚焦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点,不断挑战难题,敢于碰撞,真正肩负起法官的神圣使命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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