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 2019年,对于柳河县向阳镇被告人王某来讲是终生难忘的一年,这一年因为自己犯罪而悔恨不已,也因为法院温情执法,让他重获新生。
柳河县法院审理的一件放火案中,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在交付执行前因交通事故导致王某瘫痪在床,申请对其暂予监外执行,该案件由刑事庭王再锋法官承办。受案后,王再锋按照相关程序对王某进行司法鉴别。被告人王某没有亲戚、子女,只有年事已高的母亲照顾他,无法协助王某前往医院进行鉴别,这让王某的鉴别成了难事。王再锋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多次与上级法院鉴定部门协调沟通,考虑到王某的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决定通过当地医院鉴定部门出具专业的鉴别意见。12月11日,王再锋陪同柳河县医院吉林万生司法鉴定所领导及鉴定人员一起前往向阳镇王某家中,对其进行司法鉴别,经鉴别,评价为完全护理依赖,符合监外执行条件。2019年12月26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王某决定监外执行,同日王某接受社区矫正。
被告人王某拉着王再锋法官的手,对自己犯下的罪行非常悔恨,也没想到为了一个罪犯,法院会这样设身处地为他着想。他说:“我要用一生时间去忏悔我的罪行,同时,我也要对所有人说,要遵纪守法,千万不要犯罪!”王再锋对他说:“触犯法律就要依法受到制裁,但是因为你的身体原因申请监外执行也是你的权利。法律不是冰冷的,司法为民也不是一句空话,只要符合法律规定,被告人合法权力应当受到保护。”
在柳河县法院,司法为民体现在每一次刑事案件中对被告人权力的告知、每一次民事案件的耐心调解、每一次对被告合法权益的维护。通过法官工作中的一言一行、点点滴滴,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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