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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20-01-0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田旭)近日,临江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季某等10人涉恶势力集团犯罪一案。

  根据公诉机关控诉,被告人季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无视国法,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形成恶势力集团,其行为应以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临江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多次对该案案情进行探讨,确定案件定性,并制定了庭审预案、庭审宣传等保障方案,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充分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即彰显对涉黑涉恶案件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体现了法院审判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

  最终,临江市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恶势力的构成要件,判定本案系以被告人季某为首要分子,以郭某、刘某为骨干,以何某、王某、孟某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集团犯罪。以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三个罪名判处10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六个月不等,并将扣押在案物品依法予以没收。

  该案的审结,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展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阶段性成果,彰显了临江市人民法院“亮利剑、扬正气”的决心,扫黑除恶,除恶务尽,面对黑恶势力,临江市人民法院将保持严惩高压态势,推动更高水平“平安临江”建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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