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马宁 蒲婷婷)2019年12月31日,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因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措施有力,成绩突出,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
2016-2018年,昌吉州中院带领两级法院受理执行案件 45813件,执结42949件,总体执结率达到93.75%,率先在全疆达到“3+1”核心指标。
三年间,昌吉州中院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大格局。成立了由39家单位组成的自治州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办法。坚持补短板、强弱项、管长远,制定了20余项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坚持“一性两化”建设,全面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两级法院投资数百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配齐单兵、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指挥中心协调联动机制作用逐步彰显。
2019年度,昌吉州中院继续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为目标,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制定了《全州法院执行工作三统一的规定》、《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督导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州法院纪律作风整顿年”专项活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执行质效。加大对基层法院的定点联系和督导帮扶,开展了“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涉金融债券案件专项执行”、“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执行风暴”等专项行动。两级法院全年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4908件,执结23418件,案件执结率94.02%。共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6626例,限制高消费12520例,限制出境2897人次,限乘飞机、火车38683例,司法拘留923人,罚款108案,罚款金额 163.03万元,判处拒执罪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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