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你们这边能听到吗?”
“可以”
“被上诉人,你们这边是否能听到?”
“可以”
“好的,那我们现在准备开庭。”
法槌敲响,审判长宣布开庭。
2月6日上午10:30时,在弥漫着消毒水味道的12368调解室内,昌吉州中院的法官、法官助理与书记员佩戴口罩端坐在各自位置上,但上诉人、被上诉人席却空无一人。在昌吉州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与信息技术处的专业保障下,昌吉州中院首例互联网庭审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着。

该案是昌吉州中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被上诉人李某某等要求上诉人某保险公司赔偿保险金20万元。该案由双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受疫情影响,为减少人员聚集,合议庭提前征得双方同意,采取互联网审理案件方式开庭。经过庭前调试,当事人或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只需各自在家中使用手机,打开华宇公司为昌吉州中院免费提供的微信小程序云间庭审系统,便能进入庭审,各方高清图像直接出现在电脑大屏上。在宣布法庭纪律、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等程序后,首先由上诉人陈述上诉请求、被上诉人进行答辩,经过双方举证质证、互相发问、法庭发问、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后,双方核对电子庭审笔录并使用电子签字确认。庭审进程规范有序,双方意见表述清晰明确,互动性丝毫未受空间距离和网络技术影响,不到一个小时,一场同步录音录像的互联网庭审顺利完成。
“本来以为受疫情影响案件会一拖再拖,没想到还有互联网法庭这样的创新举措,真是一场非常时期的非常庭审!”庭审结束后,当事人纷纷点赞昌吉州中院这一创新举措,并表示这一做法及时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确实是便民利民的好举措。
庭审结束后,昌吉州中院院长周玉星及时组织民二庭、信息技术处干警对本次庭审进行经验总结,针对庭审中出现的声音不连贯、网络延迟、硬件设备处理等问题,要求信息技术处及时进行反馈记录,并继续优化改良,分享至各基层法院,为当事人及昌吉州两级法院提供更加流畅的网络庭审环境。
互联网法庭的审理模式既能有效避免因当事人聚集而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又能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疫情防控期间,昌吉州中院始终不忘司法为民初心,牢记公正司法使命,充分利用互联网满足当事人诉讼需求,心系社会、心系群众,以切实行动做到“便民服务时刻不停,公正司法一如既往”。(王新 岑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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