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赵丽丽)2019年以来,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硕果的基础上,全院审判执行干警牢固树立“没有与执行无关部门”的思想,从广泛征求意见、建立健全制度、关口措施前移、提升质效等环节入手,推进诉讼财产保全工作,从源头上为案件调解及后续执行铺好路、搭好桥,切实彰显了“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审判”、“以保全促执行”的司法效果。
建立健全制度,明确保全目标任务
制定印发了《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诉讼保全规则》、《诉讼保全告知书》、《不申请财产保全承诺书》等相关规定,将诉前、诉中、上诉期间、执行前保全工作一体实行,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做到能保则保、应保尽保、不留隐患,全面提升民商事案件的财产保全率,为债权人兑现全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开展广泛宣传,提升保全知晓率
充分利用官方网站、LED显示屏、导诉台等平台,进行保全知识宣传,使当事人全面了解保全相关知识,提升当事人保全意识;坚持一案一释明原则,努力做到保全法律释明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对经过释明,当事人明确表示不申请财产保全的,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并填写承诺书,力争将执行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多环节齐发力,实现保全全覆盖
呼图壁县法院对诉前调解的案件,尤其是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由人民调解员向申请人说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努力促成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对申请人不同意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该院视案件具体情况酌情对部分案件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在立案阶段,由立案审查人对原告释明财产保全的优势,并通过审判信息管理系统将该院制作的诉讼保全宣传材料推送至当事人手机,争取实现大多数的案件在立案阶段即实现了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案件转至审判庭后,由承办法官对经过诉前、立案阶段仍未采取保全措施的当事人继续加大释明力度,鼓励当事人适时提交保全申请,并充分利用保全措施的有力优势促进案件调解;在案件审结后、申请执行前,对未在生效裁判履行期间内履行义务的,在征得权利人同意后依职权对案件采取保全措施。今年以来,该院持续推进诉前及诉讼保全在诉前、立案、审判等各个阶段的实施,共计完成执行财产保全案件182件,案件保全率为42.3%,为案件进入顺利执结提供强有力的财产保障。
规范办理流程,提高保全工作效率
该院对凡是符合保全条件、材料提交完备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立案窗口提交保全申请,立案窗口当场受理,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执行登记以及案件移送手续;对提供保全担保有困难的当事人,向当事人推荐使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由当事人在已经备案的保险公司当中自由选择购买;执行部门在收到保全材料后,通过“线上+线下”工作模式,安排专人负责网络查控、上传材料、网上录入,并分别与不动产中心、车辆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银行等协助执行部门对接等措施,实现保全流程流水化、集约化。通过科学的统筹安排时间及保全流程,该院保全案件平均办理时间未超过10日。
能动司法,倾情调解谱心曲
在保全环节,呼图壁县法院深入了解案情,注意捕捉当事人的调解意向,理清双方争议焦点,及时进行疏导,并利用保全措施对被保全人造成经济和心理上的压力,对其进行劝导,促成双方和解,节省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有效化解纠纷。经保全的诉讼案件主动撤诉率,大大提升,财产保全促成诉讼和解调解,更好地实现了“案结事了”,审理周期随之大大缩短,司法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得以更好发挥。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将持续以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为抓手,有效维护当事人尤其是胜诉人的合法权益,为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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