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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多措并举 在“三个百分百”上狠下功夫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郝强)“三个百分之百”工作要求是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王彩霞在2019年11月21日全州两级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即诉前调解百分之百确认、诉讼案件百分之百保全、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案件百分之百“担保+惩戒”。呼图壁县人民法院以此为契机,力争审执工作取得新进展。

  加大诉前调解确认力度

  一是增强诉前调解力量。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按照“1+1+1”的模式(即1名员额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组建4个速裁团队,专门负责审理小额诉讼案件、民间借贷等简易民商事案件。积极与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进行沟通协调,成立6个调解组织,由30人组成的特邀调解员队伍,聘请了8名特邀调解员,壮大诉前调解力量。二是及时达成调解确认。在诉前调解阶段,由人民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于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法院及时予以确认,通过法律手段将调解协议固定下来,确保诉前调解的法律权威性,截止目前,共司法确认调解27件。

  诉讼案件保全全覆盖

  一是制定保全相关制度。在全院牢固树立“没有与执行无关部门”的理念,制定印发了《呼图壁县人民法院诉讼保全规则》、《诉讼保全告知书》、《不申请财产保全承诺书》等相关规定,对诉前、诉中、诉后保全工作一体释明。二是开展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官方网站、LED显示屏、导诉台等平台,以及向当事人发放保全宣传单页、手机推送等方式,全方位开展保全知识宣传,使当事人全面了解保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当事人主动申请保全的意识。三是做好当事人保全释明工作。从立案到审判坚持一案一释明原则,努力做到保全法律释明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对经过释明,当事人明确表示不申请财产保全的,建立台账,做好登记,并填写承诺书,力争将执行风险和信访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四是规范保全流程。对于符合保全条件、材料提交完备的当事人,可直接向立案窗口提交保全申请,立案窗口当场受理,并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执行登记以及案件移送手续。执行部门在通过接到保全材料后,通过“线上+线下”工作模式,安排专人负责网络查控、上传材料、网上录入,实现保全流程流水化,集约化。通过科学统筹安排,有效提高保全效率,该院保全案件平均办理时间未超过10日。五是多环节适用保全程序。针对诉前调解阶段达成调解协议并申请司法确认的案件,由人民调解员向申请人说明采取财产保全的必要性,促成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在诉中阶段,及时做好当事人的释明工作,以保全促进案件调解。针对诉讼过程中调解结案的案件,向当事人释明保全的作用和意义,再次引导当事人通过诉讼保全手段,确保调解内容有效兑现,及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此外,对提供保全担保有困难的当事人,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保全担保窗口,向当事人推荐使用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由当事人自由选择购买,大大降低保全申请成本。今年以来,该院持续推进诉讼保全在诉前、立案、审判等各环节的实施,共受理保全案件182件,保全率42.3%,为案件顺利执结提供强有力的财产保障,“以保促调、以保促审、以保促执”的司法效果逐步彰显。

  力促诉讼调解和执行和解案件有效兑现

  一是以保促调,凡调必保。经统计,截止目前该院民商事案件调解结案70件,调解率为21.83%,其中诉讼保全后调解案件为25件,占比三成多,通过诉讼保全大大提升了案件的调解率;同时该院要求,对尚未采取保全措施调解的、且有给付内容的案件,承办法官必须向权利人做保全担保调解的释明,确有必要的依职权采取保全措施,为调解书的顺利履行提供保全“担保”。二是以“惩戒+担保”保执行和解。增加了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中的被执行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同时进一步加强司法惩戒力度,采用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惩戒措施,形成强力震慑,避免执行和解走过场、执行程序空转的现象。截至目前,该院共执行结案247件,结案率为57.6%,执行到位金额656.38万元,实际执结率29.73%,网络查控603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2人,限制高消费6人,多项执行核心指标位居全州前列。

  呼图壁县人民法院将在今后的审判执行工作中,严格落实“三个百分之百”要求,以诉前调解为先驱,诉讼保全为抓手,诉讼调解为重点,担保惩戒为辅助,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各项工作,为切实解决执行难奠定良好基础。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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