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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搭上在线立案、调解“直通车”,高效指南在这里!

发布时间:2020-03-1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减少交叉感染,阻断疫情传播,目前在诉讼服务大厅窗口业务以不见面服务为主要方式,为了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维权解纷,通化市东昌区人民法院将各项诉讼服务搬到了线上,让您足不出户也能立案。

  东昌区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门口张贴了两个小程序码,分别是“吉林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这两个平台也是我院打造信息化诉讼服务过程中的 “硬核装备”,下面小编向您介绍如何使用!

  装备一“吉林移动微法院”

  打开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入“吉林移动微法院”平台↓↓↓

  首次登录要先经身份验证:

  点击“同意,开始验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个人信息,点击“同意,确认身份信息”,进入手机验证。

  点击“验证”后,进行人脸识别,阅读告知书后同意并签名↓↓↓

  然后,返回主界面,显示“已认证”,说明身份认证成功了,界面中申请立案、查询案件等功能已经开放,计算工具中可以进行相关费用计算。

  装备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小程序

  打开方式:打开微信扫描下面小程序码,进入“多元调解”平台

  登录后,点击小头像进行实名认证

  认证后,点击调解菜单,就可以进入调解界面,能够看到正在调解的纠纷,也可以在线智能法律咨询、评估纠纷风险、查询法律法规、相关类似案例等。同时还可以申请新的调解(带*必填)

  申请成功后,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登录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APP在线即可查看调解纠纷详情,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可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视频沟通。当调解员发起视频调解,当事人小程序会弹出视频邀请提示。接受后,双方当事人与调解员即可开始视频调解。

  在线确认调解协议

  调解完成后,您可在调解进展页面中选择查看调解协议,并通过人脸识别、电子签名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

  调解达成的协议,如不能立即履行的,一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确认和解协议后,调解协议即发生强制执行效力,如对方不按时履行,即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出具民事调解书。

  疫情发生以来,在线申请立案、在线智能调解、云端庭审、智能送达、微信电话答疑、跨域立案等诉讼服务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着,受到来访群众的高度认可,对法院智能信息化建设给予了一致的好评。

(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开展诉讼服务工作)


(工作人员审核网上立案申请材料)

  调解法官通过人民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成功调解疫情期间解除租房合同纠纷,双方在线视频调解,并在确认达成的和解协议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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