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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行政争议化解中心” 实现“府院联动”多元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20-03-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冯玉兰)为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人民法院的社会功能,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长春铁路运输法院针对2019年新扩大管辖的行政案件开展行政争议诉源治理工作,建立吉林省铁路运输法院首家“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将多元纠纷化解机制落实到实处,推进解纷机制有机衔接,形成多层次、便捷化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加强“府院联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

  2020年3月11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正式聘请长春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备案审核处处长、吉林钟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退休老法官等担任长铁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特约调解员。长铁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已全面实现“六有”。

  有场所:长铁法院现有固定争议化解室3间,其中1间为专门的行政争议化解室;有牌子:长铁法院正式挂牌“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方便当事人明确该中心的作用及意义。

  有人员:目前聘请特约调解员4名,分别为长春市司法局专门负责长春市行政复议案件部门的行政复议备案审核处处长钱朋斌、司法局行政复议审核处四级调研员王峻峰、吉林钟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张杰、原沈阳铁路中级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颖;有制度:建立《长春铁路运输法院行政争议化解中心规则》,用于明确化解中心建设意义、目的、职责等。

  有统计:据统计,长铁法院为正式建立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已切实开展行政争议化解工作,长铁法院2019年受理行政案件89件,审结85件,通过争议化解渠道解决纠纷16件化解率达18.8%,截止2020年3月新收行政案件18件,诉前化解4件,化解率达22%;有总结:2019年为强化行政争议化解,与行政机关合力推进依法行政,长铁法院与长春市人社局签署了《关于建立工作联系机制的实施意见》,拟建立一系列“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据统计,自建立上述工作联系机制以来,长铁法院19年四季度以人社局为被告的受案数较前三个季度下降2%,对减少行政争议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下一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强化人民法庭与政府部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有效对接,建立各项府院联动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各种化解行政争议的方式、方法,树立新理念、形成新格局、搭建新平台、健全新机制,更好的发挥法院履行司法的社会功能,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构建和谐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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