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检察新闻讯(岑庆雪 李欣茗)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检察院全面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多种形式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广泛开展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文明互促氛围。
自《条例》正式施行以来,该院通过对内对外“两个抓手”认真抓好《条例》学习教育宣传工作,努力营造“讲文明、树新风”的和谐向上气氛。对内以部门为单位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条例》规定,通过强化教育引导,不断激发检察干警发挥服务奉献精神,讲文明守法纪、知行合一;对外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报刊等开展精神文明宣传,倡导文明行为,树立文明风尚。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宣传工作,该院针对疫情防控措施,根据《条例》内容,以开展“双服务、双报到”活动为契机,走家串户向居民耐心宣传文明饲养畜禽宠物,不食用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按照规定分类投放废弃口罩,如有不适,配合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侮辱、谩骂、威胁、殴打、挟持执勤人员和婚丧事俭办等内容。
同时,该院驻村工作干警深入村屯,通过设置大喇叭、移动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防范疫情知识与文明行为知识带入千家万户,树立“防控是每个人的责任”意识。在驻村工作干警的宣传引导下,广大村民积极响应配合,主动参与疫情防控。
下一步,港南区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宣传力度,引导文明风尚行为,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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