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邹迪)拒绝签收?故意躲避?态度恶劣?执行干警总能遇到各种“执行难”的情况,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办理完成一起人格权纠纷的旧存案件。当然,执行过程也并不顺利。
案件于2016年申请立案执行,当时向被执行人滕某(父)送达了法律文书手续,被执行人拒绝签收,无视法律判决的义务。指挥中心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的提供,下乡到滕某(父)家中下达司法拘留手续,由于其子在外地打工,无法取得联系,且被执行人滕某(父)年龄较大,采取拘留措施前查明患有高血压,故无法对两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于是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将其法律确定的义务向滕某(父)阐述,告知不履行法律以及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滕某(父)表示会履行。
然而一周的时间过去了,被执行人滕某(父)却迟迟不履行,也不接工作人员的电话,偶尔接通了电话态度也是极其恶劣。于是,执行干警再次去到滕某(父)家中,被执行人故意躲避,导致执行干警无法将其找到。此时工作人员便找到执行人滕某(子)家,由于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滕某(子),只能向其妻子询问,在询问过程中,被执行人滕某(子)妻子及其哥哥态度非常恶劣,妨碍工作人员,甚至对其法官与工作人员进行打骂,于是执行干警将其全部带回法院准备进行司法拘留。
回到法院,被执行人滕某(子)妻子及其哥哥主动向法官和工作人员承认错误,表示当时就是冲动,不应该那么做,并写了悔过书。工作人员让妻子马上联系被执行人立即履行法律义务,如果能够履行法律判决义务,那么他们妨碍公务的事情不予追究,被执行人妻子与被执行人滕某(子)取得联系后,被执行人滕某(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应该逃避法律判决的义务,会主动履行。
次日,被执行人滕某(子)委托他妻子主动到法院将其判决确定的本金及其迟延履行利息缴纳,同时,工作人员将被执行人缴纳的本金及其迟延履行利息交给了申请人。

被执行人滕某妻子缴纳执行款
申请人说“这么些年了,我的案子终于完事了,感谢你们为我们主持公道,也让我看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你们司法的公正性,给你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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