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通化县人民法院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助力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王旭光)网上刚开完庭,案件结果还未出!正值疫情期间,农村春耕生产,法官第一时间针对此次案件中出现的问题向企业发出司法建议,企业积极响应!

  近日,通化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民事责任纠纷案,案件中通化某公司道路养护工人陈某,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公司所辖全县道路养护工作,雇佣道路养护工人较多且多为农民。由于正值春耕播种的时节,通化县法院受理的此类务农工作后酒驾案件呈集中且多发趋势,该类型案件涉及劳动者众多、涉案范围较广、社会影响大,并且往往双方矛盾尖锐,调解难度大,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涉诉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审判工作中,通化县法院发现引发争议纠纷的原因主要是企业用工不规范、员工法律意识淡薄等。

  在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为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通化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对审理中发现的此类争议类案件存在的问题、危害及对策进行了分析和调研,及时向此次涉案企业发出了司法建议。通化县法院建议企业加强管理,建立规范的劳动规章制度,完善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同时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规定,提高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必要时邀请交警部门作安全警示教育。司法建议发出后,通化县法院积极与企业沟通协调,得到企业的积极反馈。

  疫情期间,为民营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是保证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此次也是自年初以来,通化县法院首次向民营企业发出司法建议。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