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扫黑除恶出重拳 不获全胜不收兵

发布时间:2020-03-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赵丽)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关于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等有组织违法犯罪开展专项整治的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开展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长春铁路运输法院成立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并迅速于2020年3月23日上午,在长春市火车站候车室开展信息网络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宣传活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信息网络延伸。

  活动现场,该院涉信息网络黑恶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小组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讲解答疑等方式互动,向来往旅客进行宣传,详细讲解什么是“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常见表现形式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群众疑惑2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群众对“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的认识。同时,呼吁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当发现黑恶势力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时,及时向政法部门举报。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长春铁路运输法院紧盯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紧紧围绕今年扫黑除恶目标加强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击利用网络空间实施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创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治安环境。今后,长春铁路运输法院将继续充分利用人民法院审判平台,力争达到由案例宣传转为扫黑除恶成效展现的目标,完成从“打”到“效”的转变,扫黑除恶出重拳,不获全胜不收兵。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