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高彦辰)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五年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赔偿责任,刻意逃避。在执行干警的多次劝说下,该案终于执行完毕。

案情回放:2015年汪某驾车因操作不当造成崔某的车辆损坏,无奈之余崔某将汪某起诉至二道江区法院。后经二道江区法院调解,汪某同意赔偿崔某营运损失。但汪某始终不履行赔偿义务,崔某便申请强制执行,汪某本人多次口头承诺分期履行,但到期后仍拒不履行。
在判决后的5年多时间里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长期逃避,拒绝执行。执行干警多次找到汪某,对其进行说服教育,并劝导汪某,面对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只有主动履行才是正确的做法。再这样逃避下去,最终只会得到法律的制裁。经过执行干警们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最终汪某于2020年4月主动履行了剩余的赔偿金一万元。至此,该执行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感悟:执行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行局的干警用行动告诉了被执行人,逃避执行,一定不是最终的结果。这是一起有力度,有温度,有行动的执行案件,执行干警们为该案付出的心血与不懈努力换来了该案公平与正义的实现。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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