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杨磊 刘云龙)4月8日上午,白城中院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孙某,捧着一面黄边红底的锦旗,一见到执行法官就开口说道:“感谢你们的辛苦付出,帮我办理完房子的过户手续,解决了我的烦恼。”当事人难掩心中的激动,向白城中院的执行法官表示深深的谢意。

2012年11月16日,申请执行人孙某购买了一套房屋,但却一直没有过户到孙某名下。近日,孙某决定将房屋卖出,但在办理过户手续时,由于没有产权证,卖房的事情一直停滞不前。白城仲裁委员会于2019年6月21日做出仲裁,裁决谷某和某公司将产籍更名至孙某名下,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裁决书规定的义务,孙某遂向白城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白城中院执行法官受理此案后,通过查阅卷宗发现案情除涉及各方当事人外,还涉及到多个协助执行部门。看着情绪低落的孙某,执行法官暗下决心,绝不能让此类涉民生的案件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于是制定执行计划、捋顺执行思路、多方沟通协调;能电话联系的就电话联系,联系不上的就上门去各个部门沟通协调,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一个月之内完成了房产过户的全部手续。
群众之事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随着春天的脚步不断走近,在这个充满希望的季节里,执行干警更加鼓足干劲,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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