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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县检察院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中国检察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检察新闻讯(熊兆远 张梦菲)为有效保护和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近日,黎平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到肇兴古镇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图为黎平县检察院与县公安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

  陆某某等人在禁渔期间使用捕鱼机非法捕鱼,因犯罪情节轻微,陆某某等人自愿做出生态补偿,该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院联合县公安局用生态补偿金购买鲤鱼500余尾在肇兴沿河投放。同时,在各乡镇公示栏张贴《黎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发放宣传单150余份。

  本次活动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运用到办案实践中,既让被不起诉人接受到了教育,又修复了沿河生态环境,助推生态文明建设,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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