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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打击“老赖”嚣张气焰

发布时间:2020-04-20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金圣彬)2020年4月4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对被执行人邹某一套以物抵债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成功将该房屋交给申请人李某,保护其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

  该案件系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李某借款于被告邹某,约定到期还款,但被告逾期未还欠款,李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欠款,经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限期给付所欠款项,但被告仍未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故李某来院申请执行。

  执行期间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邹某名下除了他自己的住宅之外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邹某沟通,其承诺在规定期限内筹钱偿还欠款。执行法官考虑到邹某只有唯一住房,并且邹某的房产价值也不足以还清欠款,遂联系申请人李某,经得申请人李某同意下给予被执行人邹某一定时间,筹集欠款。但过了宽限期限,邹某并未兑现自己的承诺,执行法官决定采取措施,查封其房屋,拍卖其住房,经两次流拍后,执行法官依法做出以物抵债裁定。

  2020年4月初,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邹某上交房屋钥匙,并且搬走房间内物品。被执行人邹某听到消息,匆忙来到法院请求多给予其一段时间,准备继续拖延下去,执行法官告知邹某,不要再抱着侥幸心里,妄图逃避法律责任。邹某看拖延无望,不再接听法院的电话,消极对应法院执行工作。

  在多次告知邹某搬离未果后,执行法官立即采取强制措施,于4月4日上午,组织执行干警来到邹某住房准备强制腾迁。被执行人邹某看到严阵以待的执行干警,心生悔意,他发现自己的消极应对并无意义,匆忙来到执行法官面前,主动交付了房屋钥匙,并现场将剩余的欠款补齐。至此,该案件得以执结,在打击“老赖”嚣张气焰的同时,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威严是不容侵犯的,白河林区基层法院法院为了有效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多管齐下,对于抱有侥幸心理,消极应对法院执行措施的“老赖”,始终坚持“以打促执”,严惩这些无视法律威严的人,努力打通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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