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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西安区法院宣判一起涉疫诈骗案 26岁小伙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0-04-21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刘丹)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一时间销售紧俏,成为大家抢购的必需品,一些不法分子悄悄打起了主意,开始假借买卖口罩、额温枪的名义诈骗钱财,而这种见利忘“疫”的行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4月21日上午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涉疫情诈骗案,并当庭宣判!

  案情简介>>>

  疫情发生后,被告人张某利用人们想通过网络购买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资的心理,在没有货源的情况下,通过两个微信小号弄虚作假,在朋友圈散布信息,谎称自己有大量从俄罗斯带回的口罩和从英国带回的额温枪,借用从网上下载口罩、额温枪信息图片取得被害人的信任,收到钱款后便将被害人微信拉黑。2020年2月16日前后,张某分别通过微信转账、支付宝扫码等方式诈骗被害人黄某等人共计人民币9600元。案发后,赃款已全部返还被害人。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侵犯了他人财物的所有权,构成诈骗罪,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某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利用人们急需买到医用物资的心理,通过手机微信发布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程度较大,本应依法严惩,但鉴于张某系初犯,案发后其违法所得也全部被追缴并返还给被害人;且其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故可以依法酌定对其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法官说法>>>

  疫情以来,防疫物资需求激增,社会上有极少数不法分子,利用口罩、体温枪等防疫物资紧缺的时机,使用电信网络技术诈骗手段,实施制假售假涉疫情防疫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辽源市西安区人民法院将坚决贯彻执行两高两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对涉疫情违法犯罪依法予以从严从快惩处。在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朋友,涉疫诈骗花样繁多,务必提高警惕,以防被骗上当。同时也严正警告企图利用疫情获取不法利益的不法分子,若是敢发疫情财,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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