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了官司是否就必然能拿回钱?执行法官告诉你:答案是否定的。
老百姓所谓的“打赢官司”实质上取得的是诉讼程序中的胜诉权益,但在被告没有自动履行的情况下,该胜诉权益仍需要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去兑现。最终是否能要回钱主要取决于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同时这也是当事人之间交易风险在执行阶段的延续。
在执行工作中发现,很多申请执行人在诉讼阶段仅关注案件的胜诉结果,往往忽略了胜诉后如何实现财产权益这一重要问题,导致部分申请人在执行立案时不清楚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确财产线索,仅寄托于法院强制执行,这给执行法院查人、找物带来了很大难度。
为了引导申请人在诉讼立案到执行前这一期间能够“有所作为”,便于后续执行,柳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和诉讼、执行实践经验制作了《柳河法院执行立案提示》、《柳河法院执行风险告知书》,从申请执行立案的期间、管辖法院、如何及时控制财产、执行风险等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引导,保证胜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实现。
《柳河法院执行立案提示》、《柳河法院执行风险告知书》分别在当事人申请诉讼立案和执行立案时向其发放,将“执行程序后置但提示先行”落到实处,使立案、诉讼、执行无缝衔接,深度实现立审执一体化大格局。(李洪成)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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