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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人”变罪人,洮北法院集中审理7起酒驾案件

发布时间:2020-04-2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马东雪 刘云龙)酒后驾车对驾驶人员及其它道路交通参与者带来的危害不可小觑,然而,仍有部分“老司机”依然我行我素,枉顾国家法律。为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4月16日,洮北法院对7起涉危险驾驶罪案件进行集中审理。

  庭审中,公诉人分别宣读各案的起诉书及量刑建议,审判员重点审查7名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以及具结书的合法性并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由于案情事实清楚,证据充分,7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服判不上诉。集中审理的7场庭审在一天内全部结束。

  本次集中审理,旨在增强广大驾驶员及社会公众对酒驾入刑的理解与认识,树立起安全驾驶意识,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同时,以案释法,让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并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真正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营造全民懂法、严禁酒驾的社会氛围。

   法官科普

  酒驾与醉驾判定标准

  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行为。

  醉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法官寄语

  判处危险驾驶犯罪只是手段,让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酒驾,平安出行才是最终目的,广大驾驶员要以此为戒,不要心存侥幸。酒后驾驶除了驾驶人面临着法律惩处,如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要蒙受身体伤痛,驾驶员要承受经济损失,带来的是几个家庭的悲惨命运,为了自己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和家庭的幸福美满,请驾驶员们为自己负责,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远离酒驾,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共建平安和谐幸福白城。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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