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集安市法院法官上门送执行款,八旬老人了结烦心事!

发布时间:2020-04-26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于国兴)“谢谢你们!谢谢你们!”拿到执行款后,年迈的王大娘不停地向法官道谢。4月24日,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考虑到王大娘年事已高,路途较远,行动不便及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驱车70公里,将执行到位的2400元赡养款如数交到了王大娘手中,体现了浓浓的司法人文关怀。

  王大娘今年已84岁高龄,丧失劳动能力,也无经济来源,居住在养老院,与家庭子女存在赡养费纠纷,于2018年11月21日向法院提出三个子女承担赡养费的诉讼请求。

  经过办案法官耐心调解,二儿子及女儿同意王大娘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大儿子辩称王大娘将其房产给了二儿子,应该由二儿子负责照顾,不同意给付赡养费。法院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法院结合实际判决三个子女每月给付王大娘赡养费200元。判决生效后其二儿子及女儿都履行了给付义务,由于大儿媳不同意,大儿子迟迟没有履行给付义务。

  2020年1月14日,王大娘向法院提出了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法官考虑到此案系家庭纠纷,被执行人两口均在外地工作,就多次通过电话沟通,苦口婆心的对夫妻二人进行深刻的批评教育,法理上讲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及不履行后果,情理上说家庭和睦、尊重父母、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夫妻二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通过微信向执行法官支付了赡养费,并承诺以后自己会主动把赡养费送到自己母亲的手中。

  该案不仅顺利的执结,也让当事人解开了心结,化解了家庭的矛盾。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