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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建立“保障+实施”团队 提升执行质效效果好

发布时间:2020-04-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郑霞)2020年,昌吉州中院执行局创新实行“保障+实施”执行团队模式,采取“线上”“线下”一体推进,努力实现网络执行查控措施和实地“查人找物”环节的无缝对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率。近日,昌吉州中院执行局运用该模式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重庆某融资租赁公司与阿某因融资租赁合同发生纠纷后,由重庆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书,阿某未主动履行仲裁裁决书,重庆某融资租赁公司随即向昌吉州中院申请执行。昌吉州中院执行局保障团队接收案件后,立即启动网络查控,对被执行人阿某名下的银行存款采取冻结措施;同时执行人员分别赶赴乌鲁木齐、奇台县对被执行人阿某名下财产采取查封、冻结措施,随后立即将案件转交实施团队,并详细告知财产查控情况。执行实施团队立刻启动对被执行人名下已查封车辆的价值评估程序,及时向被执行人送达评估报告,并告知还将启动对被执行人住宅价值的评估。面对执行法官连续不断的执行组合拳,被执行人主动要求执行和解。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网络协调双方当事人商谈,并充分利用线上“云庭审”、手机微信平台,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晓以利害。经过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申请执行人主动申请撤销执行,案件顺利结案。

  自2020年2月以来,昌吉州中院执行局通过采取执行保障加实施措施,保障团队及时、高效、准确的对案件进行调查、查封、送达,实施团队强力推进“查人找物”和实物变现及存款扣划,两个团队相互配合、有序衔接,保障了案件进入执行实施后可以及时对案件财产进行甄别、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提升了执行案件的执行标的到位率和结案率。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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