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新闻讯(郑云霞)“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一场特别的庭审在察布查尔县某村委会的会议室开始了。这是察布查尔县法院就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巡回审理,通过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本案吸引了本村三十多名群众前来旁听。
原告系本村村民哈某,被告系某村民委员会,原告诉称,要求法院确认原、被告于2010年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承包合同》的效力,被告以签订合同违反相关规定及程序答辩,要求原告返还多年占有的土地。经过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调查、双方辩论,庭审持续3小时才结束。

本案中涉案土地属于村集体机动土地,主要用于局部土地调整和新增人口土地承包等,应采取招标、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承包期限不得超过3年,承包费归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对村集体机动地的处理涉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承办法官伊巍巍表示,此类型案件在当地农村地区多发,是农村土地包中产生的较为典型的民事纠纷案件,无论是对村干部还是对村民,开展巡回审判具有较强的普法教育意义。
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对旁听群众提出的与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相关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察布查尔县法院通过巡回开庭审理案件,一方面可以方便快捷地处理已经发生的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另一方面发挥典型案例作用,让案件的审理过程变成法制宣传的课堂,用群众身边真实案例,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宣传效果。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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