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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安:一块稻田多家争 法院多元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0-05-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肖瑶)“谢谢法官同志,给我们几家的矛盾一并解决了,这样我们就能安心地种地了。”王某站在稻田地边激动地说。

  村委会主任也感激地说:“舍力法庭的同志辛苦了,你们牺牲午休时间现场为我们解决矛盾,真是帮了我村的大忙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大安市舍力镇某村的王某和其女儿与村里签订了承包合同,在村上承包了一块稻田地。但刘某称这块地是其儿子陆某与王某的女儿离婚时分得的财产,并把这块地转包给了高某和张某。王某为此事多次和刘某交涉,刘某却始终置之不理。为此,王某找到村里,村里经多次协调,也未能解决问题。王某与其女儿便起诉到大安市人民法院舍力人民法庭,要求返还稻田地。舍力人民法庭考虑到,现在已经进入种地的准备阶段,如果按照正常程序,在举证期限和答辩期后开庭审理,不但事实不易查清,而且会耽误农时,为了及时解决矛盾,不耽误种地,遂决定把此案立在诉讼调解里,并通过电话联系各方当事人和当地村委会主任到村里进行调解。

  由舍力人民法庭的法官和调解员中午吃完饭没有休息便来到村里。法官和调解员听取了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又查看了合同及村里的台帐,又向村委会主任和村文书了解了争议地块的相关情况,然后进行了调解。但是各方当事人情绪都极为激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吵的不可开交。看到这种情况,调解员当即决定,到争议地块现场解决。一行人到了争议地块现场后,合同上的四周边界清晰地呈现在众人面前,法官和调解员又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村委会主任解释了此地争议的来龙去脉,在事实面前,刘某同意返还地块,矛盾纠纷顺利解决了。

  考虑到刘某已经将此地块承包给了高某、张某,并收取了承包费,而且高某已经将承包的地块施了化肥,如果不处理,又会引发新的矛盾,不但会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也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于是法官和调解员联同村委会主任又就几个问题进行了调解,最终刘某同意返还承包费,已经施了肥的稻田地由王某种植,王某会把化肥款给付高某。就这样,一个已经形成的圈案,在舍力人民法庭的法官和调解员、村委会主任联手化解下全部得到了解决。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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