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与思考丨为保障“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作贡献
依法惩治环境污染犯罪 全力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审结一起强奸案

发布时间:2020-07-23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中国法院新闻讯(金薇)近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强奸案,以强奸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

  此前,崔某曾因犯强奸罪,于2008年8月7日被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出狱不到五年时间,崔某不知悔改,再次犯案。

  2019年10月30日,被告人崔某偶遇被害人董某,在明知董某有精神障碍的情况下,以借钱给董某为借口,将其带至敦化市某处树林内。随后,与被害人董某发生性关系。

  经鉴定,被害人董某被性侵当时精神状态属于中度发育迟滞,无性的自我防卫能力;被告人崔某案发当时精神状态属于正常范围,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敦化林区基层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崔某明知被害人董某精神发育迟滞,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崔某曾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崔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据此,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