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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小事惹其生气,想吓唬吓唬丈夫,她去法院起诉离婚.....

发布时间:2020-08-27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孙宏丽)“您好,这里是通榆县人民法院,您的妻子李某起诉您要求离婚”,“离婚?我们夫妻感情生活挺好的呀!怎么莫名其妙就要起诉离婚了呢?”近日,通榆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奇怪”的离婚案件。原告李某起诉被告赵某要求离婚,当法院联系赵某时,赵某竟说双方感情很好,对起诉离婚的事情一无所知。

  随着法官的深入了解,事情逐渐变得明晰起来。原告李某称,前两天赵某因一件小事惹其生气,她一时气不过便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其实只是想吓唬吓唬丈夫而已,现在已经和好,不想离婚了。承办法官告知李某,婚姻需要双方精心维护,不能有一点小摩擦就想着起诉离婚,既然已经和好,就尽快到法院将案件撤诉。

  但李某却不愿撤诉,表示若丈夫再惹其生气,还要离婚。承办法官耐心地向李某解释,婚姻以感情为基础,而离婚必须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法定条件。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关系的现状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并非意气用事的儿戏行为。最终,李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之处,并于当天到法院将该案件撤诉。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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