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2603起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朋友反目是为哪般?诚实守信方为正道!

发布时间:2020-09-22  来源:中国法治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治讯(徐萌)危急之时,朋友借钱帮忙渡过难关本是佳话,但借钱不还,可能会让朋友之间反目。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孤山子人民法庭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告牟某与被告孙某系朋友关系,多年前,孙某的女儿生病,向牟某借款为女儿治病。牟某为了朋友孩子的健康,借给孙某17500元,言明秋后卖完玉米还款。但是欠款到期后,孙某一直未还款,在牟某的多次催要下于2014年1月给付牟某5000元利息,并出具欠条。而后,牟某一直没有着急要,没想到孙某对此事竟一直避而不谈,久而久之,这笔借款便成了牟某的一个心结,要,感觉会伤了朋友间的和气;不要,这笔借款也不是小数目,自己家里本身也不富裕。

  直到2020年春,牟某找到了孙某,想着和他好好说一下这个事情,可是孙某态度十分恶劣,声称:“我不是不给你,可我现在没有这些钱我怎么给你啊!”牟某没想到六年了,孙某一直不提此事,如今正式和他说的时候又是这种态度,牟某一气之下,将其诉至柳河法院孤山子法庭。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原系朋友,便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是调解当天,孙某态度恶劣且不配合,而后承办法官决定使用小额诉讼的方式立案审理,最后依法作出判决:被告孙某于判决生效后立即给付原告牟某欠款人民币17500元及相应利息。

  原本是帮助朋友渡过难关,不想最后落得朋友反目的地步。朋友本该相互帮助相互信任,但如果肆意消费这种信任,最终只能“自食恶果”,对于借款,不能做无赖状,借款事实一直都在,还款是理所应当,因为借款伤了朋友之间的和气,不值得!

中国法治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